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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雇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及流程

中智雇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及流程

一、 办理条件:

1. 已持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2. 已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内个人模拟估分且分值达到 120 分及以上人

3. 已完成公共服务平台积分系统个人信息的填写。

二、 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必须提供):
1. 已经在线完成个人《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中智受理老师根据申请人个人现场递交的书面材料,由中智受理老师做个人积分网站信 息审核并打印。
2. 学历、学位证明(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 位证书。(注:若国内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请自行追溯至全日制毕业的学
校,并提供所有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 + 复印件)
------ 如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 需另行准备好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供人才中心通知后再补交。
------ 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 + 复印件)。
3. 提供有效期为 6 个月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有效期为 6 个月的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4.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 复印件)
5. 持证人二代身份证 (原件 + 复印件)
6. 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 信息页)(原件 + 复印件)
7. 已婚者:
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如有子女者: 子女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 + 复印件)
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 复印件)
9. 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至少应大于 3 个月以上) ( 原件 + 复印件)
10. 与中智签订合同者,另需要提交《岗位协议》原件(需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公章)
11. 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外商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不确认公司资料是否有留存,可先咨询我处公邮确认
(二)、加分材料(若分值不够,需要对应加分项目进行加分者,另须提供相应材料)
1. 以职称或专业执业资格作为加分者:
要求:最近 1 年内累计 6 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 均工资。
提交的材料:
A. 提交所聘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原件(注:中智网站下载模板)
B. 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C. 所聘单位的聘书原件
D. 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 所聘单位的岗位说明书原件
F. 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必须有相关评审材料)
若以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者另须提交:
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以来替代评审表
其它注意事项如下:
1 )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 )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 )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 在本市获得;
4 )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 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至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请予验证。
2. 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作为加分者: CIIC- 徐汇 22.12.06
A. 须提供最近 6 个月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竖版) + 公司客户端个人详细报
税截图(横版)。
完税凭证在线打印路径如下:
完税证明可以网上打印,登陆: https://etax.chinatax.gov.cn/
点击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选择时间段生成 PDF (一天只能生成三次)。
B. 准备好“上海人社”APP 并开通 CA 证书管理后完成 CA 证书申领。
注:社保及个税缴纳单位必须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一致,若不一致,则不可加分。
3. 配偶若为本市户籍者,另需提交:
A.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以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所需材料进行加分者:
A.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B. 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C. 最近连续 3 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注:此项材料与 " 投资带动本地就业 " 为互选项,请 选择提供。)
D. 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 3 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 6 个月以上)。(注:此项材料与 " 投资纳税 " 为互选项,请选择提供。)
5. 其它加分项: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 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 获得加分)(原件及复印件)
(三)、若持证人需要同时添加同住配偶或子女信息随办的,需提供如下材料(均要准备):
1.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复印件)
2. 配偶/子女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 + 复印件)
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 本人信息页
3. 若子女满 16 周岁以上者: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及学籍证明(原件+复印 件)

三、 流程须知:(友情提示:请务必按照流程操作)

1. 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 来沪人员在取得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发放的《上海市居住证》的 10 天后, 即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 120 值或以上者可以向中智公司提出积分申请。
3. 申请人联系我司咨询公邮 bzzx@ciicsh.com ,申请开通网上登陆密码并填写完整。
填写网站为: http://jzzjf.rsj.sh.gov.cn/jzzjf/
4. 申请人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填写完成后,邮件至我司咨询公邮 bzzx@ciicsh.com 索取积分新办材料清单并于个人材料准备齐全后,与咨询公邮 bzzx@ciicsh.com 确认来访时间提交相关积分办理的材料。
5.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准时来访后,中智受理老师现场审核申请人积分网上信息及书面材 料,如无误,中智受理老师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提交至徐汇人才。
6. 徐汇人才收到材料将先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通过后将正式进行积分新办材料的受理。
7.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服务平台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关注 自己的审批进度。网站: http://jzzjf.rsj.sh.gov.cn/jzzjf/
8. 审批通过,人才服务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持证人,请收到短信后,凭身份证或居住 证原件务必至相应的人才中心打印积分通知单或上海积分网站通过个人帐号自行打印, 若上年居住证积分单未正常打印者,将会影响其下年居住证积分的申请同时请申请人注 意保管好积分通知单。

四、 注意事项: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醒:
1 、积分受理来访前必须与 bzzx@ciicsh.com 邮箱进行预约后,按预约的时间内来访。
2 、学历学位材料与职称材料、投资纳税材料与带动本地就业材料不可同时作为积分项,若 申请人两项材料都具有,请选择提供其中一项材料。
五、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400-889-4545
邮箱咨询: b zzx@ciicsh.com
来访时间:全预约制
受理地点: 梅园路 77 号人才大厦 2206